稅局通知!2020年2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全行業可以自開專票了!
點擊次數:239 更新時間:2020-02-01
小規模自開專票
請務必注意這3點
(一)所有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均可以選擇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自愿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根據自愿原則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未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5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并發布)相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自愿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三)自愿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票操作指南
(以福建地區為例!全國通用)
第一步:首先,我們用已實名注冊過的微信掃碼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電子稅務局。
第二步:登錄后,點擊“我要辦稅”,再選擇“事項辦理”。
第三步:點擊“發票”功能,選擇“發票票種核定申請”。
第四步: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寫好資料后,提交系統核定。
第五步:待審核通過后,返回“涉稅事項辦理”,依舊選擇“發票”,再點擊“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